感覺自己的人生裡,一年好像只有兩季啊,就是秋天和冬天。
說真的,夏天不是沒有回憶,可是沒有讓我會去不斷回想的。
(除了小時候暑假每天在游泳池從早泡到晚之外)
而春天更不用說……唯一會想到的只有--
我竟然在愚人節出車禍,真是老天爺至高無上完美的惡作劇啊!
總是不免在這段時間裡,回顧過往那幾個冬天,我究竟是怎麼過的。
身邊有過多少人,我又孤獨多少段時間;美好的,與想遺忘的。
但人的記憶實在不夠可靠,正確的時間點我也都記不清楚了,
總之,這樣回頭看只是一個形式,
目的在於看看自己是怎麼樣走到今天的自己而已。

說起冬天還是學校吧!
現在這個時候,學校不知道多冷了,我應該已經在吹暖氣了。
禮拜四下山逛夜市,買熱騰騰的糖炒栗子,看個漫畫,
上山時將頭伸出窗外吹著冷風,感覺冬天的到來。
一切的一切是這麼準備進入休息狀態,可是我的心總在這時候火熱起來。
因為互相依偎的感覺,是那麼誘人又真實吧。
走在寒風中,共享一條圍巾,對方牽著你的手放進他的大衣口袋,問:
「會冷嗎?」
或是在燭光之下,窩在棉被裡互相取暖,隨興聊些趣事入睡,
隔天醒來發現自己在他懷裡,依舊溫暖,對方不曾離開。
誰不想要這種情節啊!
我是說……對,這種情節太美了,所以我的應該是降了幾級吧。
記得那天晚上和它一起回學校,冷風颼颼,我們想著要怎麼上山。
經過鹽酥雞攤前,老闆請我們吃薑母鴨。
已經是晚上八九點,這樣冷的冬天裡,我們倆捧著暖烘烘的薑母鴨。
手心溫暖了,內心也溫暖了。
頓時覺得,好像兩個人一起,可以走到任何地方。
它說出一句:「我現在真是太幸福了,我最愛的人就在我身邊。」
那,應該是我第一次聽到愛這個字。
當下的感覺是幸福的,被人愛著,是多麼不容易。
現在回想,其實那時候的我們早已不同了;
它已經走到愛的層次,那麼遙遠,我還是停留在喜歡。
無數個夜晚我們擁抱著互相取暖,睡醒了又要抱在一起不離開被窩。
有時候覺得一直犯校規不太好,說要它在睡著前離開,
結果兩人聊一聊都太累,隔天醒來還嚇到,原來兩人不約而同聊著聊著就睡著了。
那時候,真的是多麼的幸福。
可是一次一次我也知道,很多感覺回不去了,
我們不只感情走到岔路,就連心也沒辦法再結合了,
只是我們都放不掉而已,那樣青春苦澀又美好的夢。
接吻的感覺依舊熟悉,我仍然認為我們很相配,只是對的都不對了。

去年打工時,在季節交替期間感冒了,
苦撐著上完班,想到還要騎四十分鐘的車才能到家躺在床上就覺得痛苦,
當下就蹲在路旁哭了起來。
為自己發燒還上班感到生氣,為自己身邊沒有人感到難過,
也為自己對未來不知所以然而慌張。
我還年輕,可以只是打打工度日,可是五年後?十年後?
幾乎不敢想像自己在哪裡。
打電話叫一個我還滿喜歡的男同事來載我去看醫生,
但是到了醫院我想到某部漫畫裡說發燒就吃藥其實對身體不好時,
又堅持不拿藥,醫生也欣然讓我退掛號費。
發燒當然不可能騎車回家,打電話報備我要住同事家後,就外宿了一晚。
半夜醒來,我睡在床上,他睡在地上。
我又一次覺得自己太不應該。
一直以來我追求的都是去愛,可是在這過程中,
不知不覺又會變成被愛居多,而我的去愛卻還沒真正開始。
人都很容易就喜歡上另外一個人嗎?
我覺得至少我是的。

小方對我說過:「為什麼你不願承認曾經跟小堅在一起過呢?國威你都承認了。」
是因為沒有那句:「我們在一起好嗎?」
儘管我們的關係比男女朋友還密切:
幾乎每天一起煮宵夜來吃,天南地北的聊,簡直就像生活在同個屋簷下的夫妻一樣。
偏偏我們沒有男女朋友之間會有的親吻擁抱,
而我一直在等什麼時候我會喜歡他越來越多,沒想到越等越消磨。
不是我不願意承認和他在一起過,而是在我心中,真的沒有那種感覺。
簡單說就是沒有心動吧。
沒有那種「將對方看得是全世界唯一一個特別的個體」的感覺。
即使在我們最親密的時候,小堅還是小堅,像我的家人般的存在。
吵架次數是這麼的頻繁,掉過的眼淚不計其數,冷戰過不下五次,
也許,我們就像男女朋友吧,這樣直接承認了比較方便一些。
如果只是單單一個普通異性朋友,我是不會做到這樣吧。

第二次攻雪山,那是個特別的環境,也發生了奇怪的事。
這是我第一次和一個男生合唱,感覺挺好的。
也是我第一次和小州講這麼多話,我們本來不是同個世界的人,他卻突然闖了進來。
這趟爬山也是我和它的一個轉捩點……
我第一次當組長,要照顧組員又要照顧自己,真的是很新鮮的經驗。
只是我想,如果我能看見自己的話,
當我看見自己一個人從斜坡的那端走下來時,我一定會覺得,那才是我。

發現愛情裡的快樂,是單純得可以,卻如此難求。
希望對方瞭解自己、想去瞭解對方,這樣的要求難道算太超過嗎?
一開始誰都快樂,覺得愛情真是天下最美好的事情,
卻總是缺乏那樣跨過一次又一次障礙的力量。
所以其實很羨慕小方和三米,能這樣不斷努力努力,兩人能有現在這樣的成果。
我反而是不斷努力努力,讓自己從一段戀情裡徹底走出來。

十二月,從十五歲的抹奶油,隨身聽,到十六歲,十七歲,
十八歲的頂樓唱歌,狂風下喝汽水酒,到十九歲的義大利麵,
我的二十歲,又將是屬於我一個人的回憶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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