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口綻開了。
就那麼一瞬間,刀鋒利地沈重地切進肉裡,一朵朵血花便隨之墜落了。
當然很痛。
將傷口拿到水龍頭下沖洗,血流不停。
呼喚著誰人前來救援,只聽見急忙的腳步聲,「拿藥!」
對方只輕輕說了句話,然後消失在漆黑之中。
再回來時,手裡拿了一小片衛生紙和透氣膠布。
吩咐自己壓住傷口,止血後先包紮,過段時間再擦藥膏。
你照做了,確實眼見花朵不再蹦出。
即使手指上多了一道長達一公分、深達零點三公分的切口。
一切似乎只留下吵鬧的痕跡,在回復風平浪靜之後。
擦了藥膏,人影沈沈睡去。

我們都知道傷口的緊急處理方法。
或許切到的剎那很痛,壓按止血的那幾分鐘很痛,之後就是等著痊癒。
等著再次朝氣蓬勃地遊樂飛舞。
雖然沒有辦法達到自己手掌捧著腸子出現在醫院那麼誇張,
至少先學會處理身上最小的傷口。

成為疤痕的傷還算是傷口嗎?
事件是連結兩者的橋。
當我凝視右手臂或是左膝蓋,還是能憶起受傷的時刻。
有什麼事情需要記這麼久的?人生大事?
身體髮膚乃受之於父母,所以不徹底使用殆盡可就對不起他們兩老了。

紗布黏在流膿的傷口上。
除非一鼓作氣撕開,否則沒有繼續治療的可能。
手不可以顫抖,也沒有機會練習幾次再上戰場。
當然很痛。撕下那一瞬間。
可重見天日後,又會有翅膀可以飛翔,有雙腿可以跳躍。

意外地喜歡OK繃。
學生時代抽屜裡總會放個兩三片,從沒用過。
並不喜歡受傷,只是喜歡貼OK繃。
尤其喜歡貼在臉上,像是一枚勳章,深怕別人看不見。
但事實上,皮膚沒見血,有問題的是皮膚底下。

所以如果你受傷了,請放心相信自己的血小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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