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十分輕鬆悠閒的一天。
昨天十二點睡,早上十點才起床。雖然半夜有因為地震被搖醒,內心害怕著「我不想死在這裡」,但還是很快又睡去,直到天亮。一醒來就發現,牙齒和臉頰整個痛、酸,因為它來我只有戴一天牙套,牙齒大概有些乾坤大挪移,再次被固定感覺很難受吧,我也希望我的牙齒可以自由!另一個發現是,喉嚨和接近小舌頭那部分的口腔很乾,我知道我大概是有一點點受寒了,昨天穿無袖吹電風吹太爽吧,希望明天就沒事了。餓著肚子大完便,用用電腦,也才十一點多,我不知道媽媽到底有沒有要煮中飯,索性直接給自己的今天來個悠閒計畫--去誠品看書。

剛到公館,馬上就找到一個很棒的停車位,然後去政大書城買張妙如的新書,再走去「彌勒素食」吃飯。這家自助餐我一定要推薦一下。就在公館知多家旁邊的巷子彎進去的二樓,店裡面菜滿多的,有很多看起來相當健康的料理(所謂「相當健康的料理」就是生菜啦,我知道一定很好吃,但我還是不敢吃苜蓿芽啊>"<),口味還算清淡,基本上油都不多,炸的東西滿少的。一定要講一下的是,這家店竟然有紫米飯!我因為不想吃白飯,所以早早挖了看起來相當美味的炒飯,沒想到在我要離開之前,有兩位阿姨來到我這桌,其中一位手中的餐盤就有紫米飯,這對我而言真是一大福音!我始終吃不慣白米啊~ 店內還算乾淨,大概是因為我太早去了吧,連桌子都沒有油膩感,我應該是今天那張靠窗桌的第一個使用者。到公館想多吃青菜的人,一定要去喔~

吃完飯就進到誠品找書看。yai推薦的「偷書賊」,我在東吳的書店小翻了最前面,也就是死神的……回憶吧?但完全提不起我的興趣,我相信現在再看一遍同樣的章節,可能會毫無印象自己有看過= = 「不存在的女兒」「失物之書」「白城魔鬼」,還有某本我看了前面幾頁寫關於街友的書,也不知道為什麼,就提不太起勁去看。我覺得一本書如果不能在一開頭就吸引我閱讀它的話,那我便很難拿起它第二次。當然書和作者都不是十全十美的,吸引不到我,也會有其他人被吸引;現在吸引不到我,將來可能我還是會想看,但總之現在不想,今天不想。看看排行榜上,竟然有「姊姊的守護者」!這本書是它推薦我看的,我看了前幾頁,雖然說不上被吸引,尤其我又已經從它那裡得知內容,但大致上不會讓我想闔上,所以就這麼坐下來看了。

「姊姊的守護者」講的是一個13歲的小女孩安妮,她有個15歲的姊姊凱特,因為罹患白血病,需要不會產生排斥反應的血液(裡面的白血球),凱特的爸媽用人工的方式基因配對出安妮並生下她,從此她便成為凱特的救命箱。臍帶血、抽取骨髓、抽血……每一次凱特發病,安妮就也必須到醫院去捐出自己的某些部分給姊姊,而在她13歲時,爸媽要她捐出一個腎臟給凱特,否則凱特很可能會死。安妮無法再做下去,於是找了個叫做坎貝爾的律師,控告她的父母,想奪回自己身體的「使用權」。

整本書以這個事件為主軸,但並沒有真正的主角,作者用不同的角色來做第一人稱描寫,一不小心就會搞錯現在這個「我」是誰XD  我目前只看了一半,還沒看到真正打官司的地方,很想趕快知道作者會怎麼描寫。安妮的父母在她7歲時告訴她她是如何出生的、為什麼出生,還說因為這樣,所以他們更加愛她。而事實是,因為有凱特,所以安妮的存在才有意義,所以她才會出生,如果凱特死了,安妮也可以消失。安妮並不希望姊姊死掉,但是這次捐了腎臟,那下次又會是什麼呢?心臟嗎?但是凱特依舊會一直病下去。安妮的母親莎拉以為,安妮提出訴訟只是想要引起她的注意,卻完全忘了,安妮是個活生生的人,她當然需要注意,但她需要的是父母注意且知覺她有選擇要或不要的權利,並非只是無理取鬧。

我無法想像當一個家繞著其中一個孩子而轉時,那會是什麼情形。大家都是難過痛苦的,可是要怎麼說出「我想解脫」這句話?這大概是為什麼小說好看的原因。我或許永遠不會碰到一個罹患血癌的女孩以及她的家庭,可是有人寫了出來,我便能夠瞭解,在地球的某一個角落,這會是某個家庭的「真實情況」。故事到現在還沒有用凱特的角度來描寫,大概是作者想刻意安排什麼吧。關於每個角色的內心刻畫都相當多且具有衝擊性,我覺得真的很好看!只是畢竟是翻譯文學,如果可以我真想看原文啊~看完哈利波特才有這種真實感,讀原文才有那種味道。(當然譯者翻譯得非常好,雙關的部分沒有註解我還真的看不懂= =)

看到三點多,肚子餓了,我便走去一之軒買了一個培根大蒜麵包當下午茶點心,然後彎進溫州街,悠閒悠閒的隨便散步著。天氣很好,有涼風,下午三點的公園有三五個小朋友在玩耍。走著走著,發現一輛車的引擎蓋上有幾朵掉落的雞蛋花,索性裝可愛的拿起一朵別在耳旁,笑容又更深了。

在自己面前,只跟自己相處時,我覺得自己能夠把很可愛的那一面拿出來,也不介意路人看到我可能會露出詭異的表情。可是,大概我的身體裡分割成了好幾部分,有一些抽屜在熟人前便打不開,有時候我會覺得,跟人相處的我只是被虛構出來的,虛構太久,連我也忘記自己原本是否真的是那樣。我只是很喜歡一個人,不需要說話,不需要勉強什麼,只是這樣我的心就很快樂,很滿足。當然跟朋友一起,或是跟它一起,那種快樂又不一樣了,可能並非那麼平靜單純吧,因為不知道何時能再相見,而那時是否大家又改變了,夾雜著淺淺擔心的快樂,是一種珍惜,珍惜當下。

別著雞蛋花走回誠品繼續把書讀到一半左右,就騎車回家了。我在想,我很喜歡今天這種感覺,想吃什麼就吃,想看什麼就看,想去哪裡就去哪裡,這樣的自由,一直都只有我給得了自己。寵愛自己,大概是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做得最多也最成功的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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