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發生得很突然。
一個叫做steven的人,在MSN上跟我說話。
他問我是不是鄭芸,我說我認識的steven只有一個。簡直是雞同鴨講。
然後他給我一個提示,「麻布」。
腦海裡有他的臉卻沒有他的名字。想了十秒鐘,名字終於出來了。
是許茂松。

回憶的風又把我吹回那一天。
早上九點半,51桌,我和他面對面吃早餐。
我不能否認曾經覺得他不錯。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脫離外貌協會,覺得這個男的可能會是我要的。也因此那一天的51桌,那一天的陽光,我記得清清楚楚。他吃的是什麼我不知道,但我吃的是鈺媄家附近的早餐店賣的燻雞絲堡;他看的是士東路那邊,我則是天母東路;話,其實沒說幾句。只是那就是一種很不可思議的感覺。跟一個男人吃早餐。身邊沒有報紙或雜誌或閒雜人等,就是安安靜靜吃早餐,兩個人。

我們是同事,在打工的店裡吃別的地方買來的早餐,這並非什麼浪漫之事。只是那好像是我嚮往的,一直都是。如果當時對面坐的不是他,我會有這種感覺嗎?這是個無解的問題。但或許想像一下就可以得出答案:不可能。如果你不想說話,他不會逗你說話或自己說個不停,就是也安靜;如果你想聊天,他會陪,他會聽,他不會先說再見;如果你有困難,他會幫到底,也不是個有怨言的人。

他和我一樣,喜歡驚喜,喜歡給人驚喜。
他說過,如果你能在另一半面前挖鼻孔、放屁,你們都還能泰然自若的話,那就是真的愛吧。

想起我坐過他的Mazda好幾次。他載著我奔馳在夜晚的台北市街頭,從天母一路駛向新店,不快不慢。他在車上告訴我,他喜歡一個女孩。當時是冬天,他問聖誕禮物送什麼比較好?我給了最保守的答案:圍巾。結果他究竟送了沒有,我也不知道。

這些已經變成我記憶的片段。說真的我快喚不回那些時刻了。和他的相處其實並非那麼長,在麻布的十個月,大概只有兩、三個月有他的參與。回憶裡的51桌,是碰巧那天昱榕拜託我代早班,印象中我前一天還是閉店班,回到家不知道幾點了。沒有這樣的碰巧,就沒有51桌,沒有我發現自己嚮往著什麼的機會。

大概一年沒聯絡了,這年頭事情都變得很快。還能約出去吃個飯什麼的,就算欣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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