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說,如果我現在想起阿閃還是一肚子火的話,實在應該寫信去罵他。那些我當時不知道該怎麼說、錯過時機、怎麼表達他也不願意理解的事情,應該要全吐給他讓自己痛快一些。

首先,在昨天決定公開這篇文章。扼要地說明就是,那個混帳自己想要重修舊好,在MSN上被我冷淡回絕後還不死心,一個月後再接再厲發文想要讓我回心轉意。以為我還痴痴在等他,以為我還那麼蠢,以為我還可以縱容他所有的任性。我一直詛咒著,詛咒他此生永遠無法忘記我,在人生走到盡頭時仍在後悔當初太對不起鄭芸,在這點上可以說是成功了。

可是其實我也一樣。所謂「討厭是最接近喜歡的感情」,曾經瞎了眼那麼愛他,現在討厭的感情才會如此強烈。在寫這篇的同時,決定要把「X」這個分類以下的所有文章全數公開,我再也不需要為誰的面子著想,也不需要隱藏自己曾經的心痛了。那些東西是從痛苦中淬鍊出來最真實的文字,是這段失敗的感情留下的唯一證據。

「我討厭你給我的所有不公平又沒道理的限制。為什麼明知我會抽菸還要交往,然後才來要我戒菸?不要說是為了我的健康著想,因為你並不是,那只是你巨大的自私,認為你可以將我改成你要的樣子的開端。為什麼我不能跟我喜歡的朋友往來?你討厭ユキさん干我屁事,我就覺得他是個有趣的大哥,跟他聊天很有意思,就因為你討厭他了,所以我也得受到限制?為什麼我不能拔腋毛?(我知道有人又要噗嗤了)為什麼進家門後第一件事非洗手不可,不想第一時間洗你還要跟我鬧脾氣?為什麼在外面不能坐在地上?為什麼當我想要找你時,怎麼樣就是找不到,或是找到也只有冷漠的回應?可是當你找我時,如果我沒有立刻熱情回應,又要被你唸。」

「為什麼當我千里迢迢去找你時,你的熱情都只是為了發洩你的情慾?我是你的工具嗎?只是左手的替代品嗎?為什麼你明明沒有力氣也沒那種智慧在你爸媽面前保護我,卻還硬要跟我說沒問題帶我回家?我根本不想去你家也還不想認識你爸媽啊!第一次見面就告訴我『你非學韓文不可』,靠杯為什麼我非得學啊,就算學也不是為了你兒子好嗎!你兒子算老幾啊幹!你明明就是個什麼也沒有的人,在我面前你自卑得要死,偏偏又要裝得很大方。但當我告訴你拿到獎學金的事,你又無法打從心底為我高興,總要說『我女朋友真厲害』,我的名字不是你女朋友,也不是因為跟你交往才變這麼厲害,可以不要這麼不要臉想沾光得這麼明顯嗎?」

「到現在還是很生氣的是,在街上你絕對不跟我說話的事。跟我講話有那麼丟臉嗎?為什麼可以吵架了就把我丟在路上自己一個人先離開?我們在海雲台耶,在韓國耶,我是台灣人耶。你根本不配談戀愛。你沒有當男朋友的資格,也沒有當人的資格。即使後來你默默地走在我身後,一起搭公車回家,也彌補不了了。」

「讓我壓力最大的是,跟你在一起我絕對不能迷路。一迷路你就生氣,去的地方不好玩你擺出的臉色真的超級大便。吃的東西不好吃馬上嫌,我的朋友對你的態度不如預期也是把他們批到一文不值,你朋友在我面前還不是一樣不講日文只用韓文溝通,阿不都日文系的?不是很強?怎麼不敢跟我隨便聊?為什麼都不懂得自我反省,只知道一直批評別人,藉此抬高自己的身價,卻毫無自覺你的價值早已跌到谷底。」

「你從來就不知道我心痛的所有,甚至不願意試圖瞭解那是多痛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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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可是,最恨的大概是我自己吧,真正對不起鄭芸的,是我。讓鄭芸變成一個這麼不值的人,變成一個連自己都討厭自己的人,忘了什麼叫做快樂。我明白你為什麼願意遍體鱗傷還是不肯放棄,因為你相信那些美好的承諾,你相信那些都可以實現,只要努力沒有辦不到的事。你也想相信對方沒有變,以為再心痛都挺得住,只要有那麼一分的快樂,堅持下去不是問題,要走多久都不是問題。不管這些傷口要花多久才會癒合,你真的努力過了,即使可能用錯了方式,可是你到最後一秒都沒有放棄過。你知道嗎?其實這樣已經很足夠了。因為有過這一段,你才能變成一個更好的人,選擇一個更適合自己的人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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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戀愛這回事裡我寫說:「該說的,其實都還沒說;但說了,也不會比較好過。」
即使現在寫了這麼多,仍然不及心裡想表達的千分之一,但真的好過了一些。好像能夠過得去了,這一關。
我又開始喜歡自己了,一點一點尋回快樂。我又開始微笑了,因為世界並沒有毀滅;我又開始大吃特吃了,所有的東西都還是很好吃啊,白癡才要為了失戀而絕食!

這不是世界上最慘絕的戀愛。
所以這一關,一定過得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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