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回去一趟台北小城,又再一次在我家廚房用餐。
我想起上一次回去似乎還是不久之前,不過精確的日期已不想過問。
在車上四個人聊到小時候,所以我又想起第一次回去是何時。
為此我還翻了好久以前的email,只為了確定年份。
2004年。
我,和瀚心。

要叫出這個人的檔案,可能要回溯到很久很久的以前。也就是當我還頂著可笑的香菇頭,全身黑不溜丟,打死不穿裙子的那個年紀。在毛毛蟲,我小學二年級,喜歡上四年級的瀚心。小女生總是會找個自己眼中很優秀的大男生來崇拜,理所當然我要找我最熟的才能就近喜歡(?),而且對當時的我而言,他真的很棒。

聰明。幽默。溫柔。有時壞心眼。姊妹當中,加我有三個人喜歡他,這下你知道他真的很有魅力。

一直記得一個畫面,那是記憶裡迷戀的最初。

學期末,我在毛毛蟲一樓半的窗戶往下望,偷看著要先離開去美國的瀚心,心情就是情竇初開的女孩,營造著「這是最後一次看見他」的情境,偷偷地感傷著。那只是個偶然,但對我而言是戲劇性的一個瞬間:他向上看,看見我,看著我。我沒有說什麼,也忘了自己是不是很快就離開那個地方,只是那個眼神,很深刻。

最近在想,什麼是初戀?是第一次暗戀、單戀、兩情相悅?也許,記憶裡的美好,就可以稱為初戀。所以,初戀可以有很多次,跟不同的人,有不同的感覺,同樣的是,都一樣美好過。

瀚心是先我一步離開種籽的。讀完四上,我也走了,直到我們三年前又再次見面。

視線變了,我看他就像看我哥一般,是平視;唯獨笑容沒變。那樣爽朗,帶著一點fall back的笑容。我就是很自然的感覺到了,他在fall back,也許我也一樣。害怕將自己的心攤開來,所以我們都化做一陣風了。

十多年來,我遇過無數個和你曾經的背包相仿的背包,原來那也是我記憶中一部份的你。以前我們一起上學,一起回家,一起翻牆。在冬天早晨略微溫暖的陽光中,口中吐出片片白煙,我看著自己拉長的身影,將雙手舉到頭頂上,希望自己能快點長大,趕上這樣一點點的差距。縱使十多年之後的我仍舊不可愛,那樣的心情是最可愛的。那時候我還不懂,把一個人放在心裡,是很重的負擔,也不懂一個人身子是輕盈的。

一個多過於朋友之間的擁抱。是我的私心猜想,17歲的。
指尖的碰觸,可以延伸到掌心,只是我不願輕易成為那個人。
說著想要被人瞭解,可是我們還是懼怕的,卻步著不敢越雷池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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