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發生很多事,現在需要給自己一小段時間沈澱。

故事從很久遠以前就開始了。但也可以說還沒開始就結束了。暗戀一個人,那個人也喜歡自己,卻因為一些誤會,之後就是一連串的錯過與後悔。當我把寥寥可數、關於他的東西全都處分掉時,等於了斷了含苞最終卻未放的感情。那時我才12歲,嫩到沒有必要這麼做,卻留了一些東西在心裡。

在錯誤的第二集草草結束後,真正的第二集「它」登場了,這一登場就是十數年。分分合合的片段之中,又有了機會和第一集的他交集,然而我一點長進也沒有,一次兩次,逃避了。當時我15、6歲。離開學校後,不曉得他怎麼拿到我的電話,相約了一次,結果又因為某人說的話,第一集就這樣演完了。那年我19歲。

一年後它又出現了,之後也陸陸續續和別人演了幾集,即使結局不盡歡喜,至少也越來越了解自己適合什麼。也許不多,也許有難度,做得不夠好,還是試圖學習對方的長處。

現在我29歲,演第一集的那個人,竟然Come Back Stage了。

除了吃驚還是吃驚啊。

一開始我還是如故,不敢跟他聯絡。並不是還喜歡他,而是放在心頭的內疚使然。「能有所改變就好了。」這麼一想,就知道自己還是應該主動一些。網路那麼發達,發個好友邀請也只需要按一個鍵,就算被無視,難道會有任何損失?我們就這樣躲在螢幕後聊了兩、三次,直到宵夜吃到早餐那天,才開始認識彼此,填補被逃避與遺忘塞滿的空白。我們擁抱,握手(像在傳送什麼神秘能量那樣),不帶任何情愫,就像是互相安慰的老朋友。

發現自己從來沒認識過這個人。好好去認識他,他仍然保有那份靦腆,培養了將自己的深思用話語表達的能力,擅於聆聽也擅於分享,理性感性兼備。

「你認為你值得被愛嗎?」昨天他這樣問我。

我說,大概不認為吧。如果我是別人,不會想要愛上我自己。

「那如果我說,你好漂亮喔,或是你真的很會唱歌,你也不會相信嗎?」他繼續問。

我很快地回答,當然會相信XD 因為那與是否值得被愛沒有直接關係,被愛的價值應該是⋯⋯更深處、更內心的東西。

我竟然能跟這個人聊這些,甚至能談起當年的我喜歡你你喜歡我而沒有尷尬!最偉大的魔法師是時光,是歲月,是荏苒。不只讓人成長,面對自己的無知,一笑而過那些往事。我很感激,感激時間,感激緣份,感激他重新來到我面前,給我們真正注視彼此的機會。

 

到現在才明白自己有多幸運。腳幫嘴都說破了我才了解,我何其幸運,曾經擁有這些人的疼愛,其中最幸運的是,它依然在我身邊。也許是因為這樣,我才能夠淡定地等待或尋找、選擇,而不會焦急地慌了手腳,栽進自己設的陷阱裡。我並不寂寞,也不覺得自己很孤單。

 

臨別前,他又給了我一個擁抱,說:「真的很高興碰到你。」

我賊賊地笑道:「你說的是meet呢,還是touch呢?」

他被我逗到了,笑得困窘。

充滿了後悔的人生,不急著續集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續集人生
    全站熱搜

    zeroti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