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騎士或多或少都拿過幾張罰單吧?闖紅燈、超速、行駛禁行機車道⋯⋯我自己也繳過幾筆學費給國庫,不過八月中這筆倒是學到另一個經驗。

八月中,我行駛在木柵某條大路上,準備去萬芳醫院接男友。前方紅綠燈共有五顆,也就是設有左轉專用號誌,並且當下在路口沒有看見任何「機車應兩段式左轉」標誌,所以我就切進內線的機車停等區。綠燈亮,我起步左轉,然後就被攔到路邊了。警員說,這個路口必須兩段式左轉,我說我有確認並沒有兩段式左轉標誌,他說:「因為路口原本有工程,標誌移到前一個巷口去了。」我心裡有點不是滋味,尤其是有另一台機車也跟我一樣左轉,只是因為他騎很快又在內線,一下子就不見了。

收下罰單後,終於接到男友,男友問發生了什麼事?(因為我很早就跟他說我到了,但是找不到停車位,騎著騎著就迷路了囧,找到路回來又被攔下開單,結果最後反而變成他等我)我說在OO路口被開單云云,他立刻說,我們騎回去看,也許標誌被擋住了才會沒看見。

結果⋯⋯標誌被擋得超級徹底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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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有寫輪眼也許會看得很清楚XD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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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設置在大路口的前一個巷口的人行道上,從人行道上看得很清楚,但其實完全被行道樹的枝葉遮蔽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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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騎著就過去了,真的不太容易注意到)

 

當下我們不僅拍了照片,也繞到再前一個巷口,以那裡為起點實際錄下機車行駛過去會看到什麼角度的影像。

隔天我便研究要如何舉證,對這張罰單進行申訴,我戶籍所在地是新北市,所以參考的是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的網站:https://www.tad.ntpc.gov.tw/FormapplyN.aspx?form=29 ,但是附件部分只能上傳一個檔案,且大小不得超過4MB,我有照片又有影片,根本不可能透過網站申訴。

最後還是跑了一趟位於板橋的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,二樓電梯口便有志工櫃檯可直接在此填寫陳訴書(也就是申訴單),此時如果你有洗出來或列印出來的舉證照片,可一併附在陳訴書後交給志工,志工會交給你一張「違規申訴收文回條」,接著就是等待裁決了。

不過由於我還有影片,所以被帶到最右方的櫃檯窗口,裁決處的人員將USB中的舉證檔案燒成光碟(對,居然是燒成光碟,我真的有點難以置信),最後把光碟和陳訴書交給志工拿到回條,就算完成手續了。一旦提出申訴,罰單的繳納期限便會暫停,所以不需要擔心如果遲遲沒收到裁決處的聯絡該怎麼辦。

我提出申訴單的日期是8/21,九月初收到裁決處平信通知「已收到陳訴書及相關附件,本案查證中,請靜候函復」,之後在9/18收到掛號信,聯絡本次「同意撤銷舉發,免罰結案」,可喜可賀、可喜可賀。

總結這次學到的經驗是:

・男友英明❤️(誤)

・如果心裡有疑慮,當下直接去確認最好。(幾天後,那根樹枝已被修剪掉,所以如果沒有馬上確認,可能就拍不到遮蔽的照片和影片了)

・各縣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網站也可以進行申訴,不過容許的附件大小不同,可接受的檔案類型也不一樣,還有更便民的改善空間。

・罰單上會註明到案處所,我的是新北市,也可以在台北市的填寫陳訴書遞交,可是現場人員似乎不會給予協助,因為本來就不是他的管轄區。

・整個過程大約需要一個月的時間,不長不短,但遞交了就不用太放在心上。

・公務員的嘴臉真是史上最討厭沒有之一XDDDDD 我到窗口說,「你好,我有交通罰單的舉證影片,麻煩你幫忙燒成光碟。」對方居然面無表情、一句話也沒說,只是接下USB,操作時完全沈默,到燒好光碟我要離開櫃台,他才點個頭。花的發~~~???是欠你錢膩,擺什麼臉色!!(我相信比他更討厭的肯定還有,只是就算我打擾到他原先手邊的工作,但協助燒光碟不也是他的工作?而且如果需要我等候,其實你可以說話就好了)

 

本來想寫得很圖文並茂,可是太懶得拍照了(被打)。聽說也曾經有人被抓超速,後來舉證該路段的速限標示不清,成功撤銷罰單。當然最重要的是遵守交通規定和行車安全,不過如果覺得自己也有一番道理時,與其和警員吵架爭執,不如去搜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,以理服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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