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前前篇和前前前篇的倒數,現在看來還真像智障。
因為倒數到最重要時刻,電腦就壞啦。
好個沒有電腦的日子,在最嘟嘟好的時刻來臨,太準了。
今天電腦沒事了,我也懶得把日期倒回去假裝有倒數到,
反正,過去的都不會回來。

這幾天,大概是煽情週的原因吧,
我有個很意外、很奇怪、很瘋狂、很愚蠢的想法!
就是---
我想跟它復合!!
很想很想!
這不是太可怕了嗎?
而且我還沒憑沒據的,就堅定的認為這次會更好。
真是瘋了,哪次不是這麼認為?
結果最後怎麼來的?落得什麼下場?
只是我們都難過而已。
可是,可是我就……唉!
我知道跟它復合是沒可能,至少打爛我的嘴也不會說出來,
但這想法突然奔走過心裡,留下清楚痕跡,我當然害怕,
怕自己沒事找事做,以為這樣就能彌補什麼。
但也許,不是彌補吧,也不是報復,
可能是我一時興起,想要認真罷了。

為了它的禮物奔走來奔走去,
好不容易找到可以做衣服的地方,只希望做起來好看。
我實在不想買白宮的燈啊,雖然不難看也不貴,
可是怎麼看就是沒創意,至少,沒有我的創意在裡面。
對啦,我的創意不值錢,到目前為止沒因為創意賺過錢,
可是還是不想送個任何人都有可能買到的東西。
像我跟小方的那件衣服,如果不是我畫的,他也不會感動啦~
我們都想要獨一無二的東西。
已經花了四百去做衣服,但如果做出來效果不好,
我會考慮去碧潭做個銀飾吧,雖然又得花一筆就是了。
早知道就不要在簡訊上撂下狠話說要送禮了!(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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